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准入制度
为确保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各项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在考古学院指导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下属的7个实验室:体质人类学、古DNA、动物考古、环境考古、石器分析、文物应用技术、纸质文物保护修复实验室。
拟在实验室做科学研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开展毕业设计、创新、竞赛实验等的本科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仪器使用培训。
一、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流程
1. 对学生进行安全、环保及习惯教育。
2. 指导学生学习处理应急情况指南,了解安全自救知识、安全事故处理方法和安全逃生常识。
3. 需要熟悉实验室的水阀、电闸箱、消防设施、急救设施(急救箱、洗眼器)的准确位置。
4. 安排学生签订安全知识确认书和安全防火保证书。
二、仪器使用培训考核流程
5. 实验室负责人根据自身实验的特点和需求,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相关仪器使用培训。
6. 掌握必要的仪器使用方法,仪器基本的维护常识以及操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重点要强调操作安全。
7. 掌握必备的实验操作规程,实验操作注意事项,特别是安全防护措施。
三、完成上述考核后,实验室负责人和学生要同考古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上报实验教学中心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四、 因未遵守上述规定,让学生擅自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而造成实验室事故和损失时,由实验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吉林大学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1月9日